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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1年高校毕业生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1-08-19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在厦门开家庭农场、办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学生注意了,一年一度的涉农创业扶持项目开始申报了。一旦申报通过,大学生创业者可享受每年10万元的奖励,最长不超过三年。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提醒,此次申报时间截至今年10月15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抓紧主动申报。

  涉农创业扶持项目是厦门市进一步鼓励大学生返乡下乡,到农村创业创新的务实之举,有利于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资源要素,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厦门市已于2018年9月出台《厦门市支持大学生返乡下乡在农业领域创业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相关扶持措施。截至目前,已有26名大学生创业者享受扶持。

  措施明确,在厦门首次实际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法人代表为大学生本人,经本市商事登记机关登记并运行一年以上,同时开设独立的法人银行账户,上一年度营业额达10万元以上的,可进行申报。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表示,个人向所在镇(街)申报,镇(街)初审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组织,严格审查,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并进行实地查验,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

  对于通过审定的主体,自申报之日起,每经营满一年给予10万元的奖励,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过《关于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八条措施》第二条扶持政策的,不再进行重复奖励。如果想要了解具体内容,可以关注厦门三农网站(http://sn.xm.gov.cn)或微信公众号“厦门三农”。


原文链接:http://swt.fujian.gov.cn/zjswt/jgzn/jgcs/sctxjsc/gzdt_386/202108/t20210818_56718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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