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八部门联合出台金融领域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措施
发布时间:2021-10-16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日前,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省金融监管局、省台港澳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金融领域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
“福建是大陆台资企业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最密切的地区之一。2019年,福建省出台的《关于深化闽台金融交流合作的若干意见》,促进了闽台金融交流合作。《若干措施》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关于‘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精准提升台胞台企金融服务,有效落实同等待遇政策,助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省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政策出台背景时表示。
《若干措施》包括12条:对在福建省新引进的台湾金融机构及其职能机构提供一次性落户奖励、经营奖励和租金补助等扶持政策;对完成股改且列入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名单的台资企业以及发展台资板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给予资金支持;创设“台企快服贷”系列产品,纳入省级政府性风险分担资金池或增信基金支持范围;全面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等业务;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胞台企以及对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园区内的台企台农,提供保险保费补贴和贷款贴息补助;对来闽创业的台胞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补助;为在闽非金融台资企业推出四项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举措;为台胞开设专属银行卡业务,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作为金融业务办理的有效身份证件;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服务标准与流程,确保优惠政策传导至基层网点;完善电子渠道服务,提升线上业务办理便利度;在闽台胞可按规定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按照同等待遇为台胞提供住房贷款服务;梳理台企融资服务名单,在“金服云”平台开设台企金融服务专区。(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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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t.fujian.gov.cn/xxgk/swdt/zwdt/202110/t20211014_57048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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