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来源: 云南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索引 号:53000000207/202100089
文 号:云政办发〔2021〕47号
来 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2021-10-18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王予波省长
副组长:宗国英常务副省长
邱江副省长
孙灿省政府秘书长
成员:岳修虎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小荣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资委主任
刘艾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尹燕祥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寇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王学勤省科技厅厅长
周建忠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卫星省民政厅厅长
商小云省司法厅厅长
张岩松省财政厅厅长
杨榆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高中建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马永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尹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马文亮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谢晖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胡朝碧省水利厅厅长
(待定) 省商务厅厅长
曾艳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杨洋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锦林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正英省能源局局长
万勇省林草局局长
洪正华省体育局局长
李启荣省统计局局长
李春晖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黄云波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加喜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局长
段颖省投资促进局局长
刘琪琳贸促会云南省分会会长
赵明辉省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赵刚省科协常务副主席
唐新民省税务局局长
范斌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魏水旺省邮政管理局局长
李波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
王忠坦云南银保监局局长
韩卓云南证监局局长
刘静萍云南电网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锦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领导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处室负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明确1名处级领导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定期调度推进制度。云政发〔2021〕21号文件明确的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和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加强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州、市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按月将工作推进、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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