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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即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1-11-26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11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海南省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法规,《条例》为破解营商环境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规遵循和重要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1日在海口召开的《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9月29日审议通过《条例》,共39条。《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根据,对标国际高水平营商环境规则和国内先进经验,以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市场主体需求导向,聚焦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问题,不重复上位法,立短条例,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范。

  《条例》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条例》在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和落实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口岸基础设施,推进和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推进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机制和对各类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等多个方面给予明确规定。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吕先志介绍,《条例》强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保护,也为市场主体维权提供保障。《条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核心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市场主体遇到营商环境问题,如何反映?据了解,海南省已正式上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并构建了问题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的闭环处理机制,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进行处理,社会各界可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海易办”APP等渠道反映。

  据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等与优化营商环境直接相关的法规也在同步制定。


原文链接:http://swt.fujian.gov.cn/zjswt/jgzn/jgcs/sczxc/zmdt/202111/t20211126_57820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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