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当前所在:首页 > 调查报告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十四五”对外贸易 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1-26来源: 云南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11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标题: 国务院关于“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2021〕1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十四五”对外贸易

  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2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提请审批《“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贸易创新发展为动力,统筹贸易发展和安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照《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履行主体责任,把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作为推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积极服务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做好相关规划、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商务部要切实承担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统筹协调,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32605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商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商业资讯网 syzx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6595号-6
联系电话:010-57028685,010-56019669;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205室
联系邮箱:shangyezix@163.com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