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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26来源: 云南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索引号:53000000208/202200018

  文号:云政办函〔2022〕14号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2022-03-23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县级
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县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按照《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18〕4号)要求,2021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永善县等3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29个县、市、区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其中,永善县、澄江市、姚安县、屏边县、沧源县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教育事业发展成效突出,评估结果为优秀,省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投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3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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