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4-30来源: 云南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004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标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2022〕3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河南周口
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
国函〔2022〕3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河南周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河南周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纳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畴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
二、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1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金麦大道,南至郸淮一级公路和南环路,西至郸淮交界和财鑫大道,北至革新河路。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杨白沟,南至五里河大道,西至工业大道和劳武河,北至新华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科技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
三、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黄淮平原高质高效农业为主题,以小麦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小麦产业创新发展引领区、黄淮平原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典范区,在小麦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传统农区农业提质增效、粮食生产核心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方面进行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必须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有关补偿安置规定,依法依规推进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性质,禁止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各项建设严格控制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要跟踪评价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严禁闲置浪费土地行为,切实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河南省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支持,探索建立整合集约、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示范区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
国务院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3832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鼓励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的指导...2024-12-23
- 青海省电商总部在海东正式揭牌2024-12-23
- 气温骤降,取暖小家电市场“热”了2024-12-23
- 发车!宁夏首例反季新鲜蔬菜出口哈萨克斯坦2024-12-23
- 便利入圈 幸福出圈!2024宁夏一刻钟便民生活节精彩启航2024-12-23
- 银川早市:烟火气里的“治愈系”生活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