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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22条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

发布时间:2022-07-14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佚名

  

  7月4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助推经济增长,中卫市结合实际,于日前出台了四个方面22条政策措施。

  围绕扩大汽车消费、推动绿色家电消费、促进家具家装消费、发展首店经济、活跃夜间消费、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对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给予奖补等方面明确8条措施。其中,就支持应对疫情影响,对市域内限额以上大型商超、住宿、餐饮企业在防疫、消杀方面给予3000元至1万元补贴支持等。

  在实行城市消费激励方面明确6条措施,即建设一刻钟便民服务商圈,经认定给予数字化商圈运营管理主体投资额30%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功能完善、市场繁荣、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特色商业街,给予投资额不超过30%的补贴,总支持额不超过300万元;鼓励发放消费券;支持重点行业促销,对年度销售额增幅达10%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开展展示展销活动,在区外建设销售中卫特色农产品的企业,销售额在1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步建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年度考核奖励制度。

  在促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明确3条措施,支持发展农村电商,对注册地为中卫市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或农业科技企业,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中卫特色农产品,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线上销售额的0.5%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乡村电商直播中心线上平台,分别给予年度一次性5万元奖补。加快发展城市电商,对入驻中卫电商谷、电商快件分拣中心企业给予减免物业费、租赁费等。促进电商与快递行业协同发展,对建立电商快件分拣中心并实现统仓统配的给予60万元奖补等。

  在支持扩大农产品销售方面明确5条措施,支持名优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对获得区域公用品牌的单位,每个补贴20万元,对取得“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证明商标”认证的单位,每个产品补贴20万元,对取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农产品的分别一次性奖补2万元、1万元、3万元;对于企业开展对外推介活动、开设直销店、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等也分别给予不同奖补支持;支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对推行开展“合格证+追溯码”“合格证+检测”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每个一次性给予补贴2万元。

  


原文链接:http://dofcom.nx.gov.cn/swdt_42675/cjxf/202207/t20220706_3600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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