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报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5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促消费相关政策实施,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发放“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现就商户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入口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至8月17日。
(二)报名入口:商户在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上报名。
1.报名页面链接:https://shbm.95516.com/。
2.报名页面二维码:
二、报名条件
报名商户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地在上海;
(二)主要从事零售、餐饮和文旅行业经营;
(三)未被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报名须知
商户需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承诺书》《“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详见报名页面),承诺书需签字盖章。常态化疫情防控有特别规定的,需从其规定。
商户及商户所在电商平台须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平台(至少一家)核销电子消费券。电商平台须于8月21日前至少与其中一家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完成技术对接,并将对接情况向公共平台报备。
公共平台报名咨询服务热线:95516。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联系电话:支付宝95188,微信支付95017,云闪付95516。
四、名单公布
公共平台将对初筛符合条件的商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共平台将于2022年8月24日公布参加活动的商户名单。报名商户可在公共平台进行查询。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平台同步公布可在其平台核销电子消费券的商户名单。
五、活动要求
活动期间,商户应按照要求开展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增设电子消费券使用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电子消费券套利行为;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商户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sww.sh.gov.cn/gnmy/20220813/14ed074aa1e748ba94290a2358794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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