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公示(2022年第7号)
发布时间:2022-08-15来源: 江苏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根据《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已由所在地设区市商务部门审核受理并转报,经征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同意,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并通过,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拟予公示(名单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省商务厅。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电话:025-57710453,025-57710442,电子邮箱:spc@doc.js.gov.cn,监督电话:025-57710166。
2022年7月25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 |
1 | 无锡新三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无锡市 |
原文链接:http://swt.jiangsu.gov.cn/art/2022/7/26/art_78712_10553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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