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三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5来源: 江苏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江苏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1〕469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设区市有关部门书面审核、现场查验、网上公示,现将江苏省第三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加强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积极推荐名录内企业与医疗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不断规范我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工作。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wt.jiangsu.gov.cn/art/2022/7/18/art_78712_10545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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