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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青海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上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5来源: 青海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根据《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使用工作的通知》,统筹做好全省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采用式样与全国统一)网上办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网上办理平台开通时间

  2022年6月1日零时

  二、适用范围

  《通行证》由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监制,适用于省际间、省内重点物资运输,包括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6大类民生物资,以及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4大类重要生产物资,以及重点外贸企业物资等。

  三、网上申领通行证样式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企业通过微信搜索“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小程序,在小程序中详细填写始发地、申请人、车牌号等信息,并提交身份证照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关材料,根据运输物资类别,分别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和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核。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照轻重缓急、注重时效、安全便利的原则,及时审核相关信息材料。审核过程中,省级审核部门可征求运输物资企业所在地对应部门的意见。

  (三)发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通行证》,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或使用电子版《通行证》。

  (四)查询。已办理的《通行证》可在“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小程序“通行证查询”一栏中输入车牌号进行查询。

  (五)验证。各地防疫检查点可通过扫描《通行证》上的二维码进行查验,或者通过《通行证》上的核实电话,联系相关部门核实有关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通行证》严格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要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20天(具体有效期限由审核部门根据运输需求确定),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到期后自动失效;《通行证》全国互认,电子通行证和纸质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前期发放的加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章的纸质和电子版《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二)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驾驶人要主动亮证,积极配合相关站点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48小时核酸报告核验等工作。

  (三)各防疫检查点对货车司乘人员体温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符合要求的(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要查验《通行证》),及时放行,对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给予快速便捷通行。具体防疫查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通行证办理相关问题,可拨打12328进行咨询。

  附件:1.《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核单位及联系方式

  2.《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操作指南

  


原文链接:http://swt.qinghai.gov.cn/sy/tzgg/202206/t20220602_189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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