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商务合作新模式市商务委与云南红河州签订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2-09-03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和上海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沪滇(红河)两地“十四五”期间商务合作,按照李强书记和王宁书记的重要指示抓好落实,主动探索上海与红河州商务合作新模式,8月22日下午,云南省红河州书记赵瑞君带队来委调研,重点与我委围绕贸易、投资、口岸、会展等领域开展商务合作和交流。市商务委主任顾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国华及市场处、电商处、服务业处、运行处、商贸处、秩序处、自贸处、贸发处、服贸处、外资处、促进处、会展业处、外经处、通关处、干部处、钻宝办等处室与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赵瑞君介绍了红河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的定位要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努力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工作目标与成效,提出要加强沪滇(红河)模式创新,深化商务合作,确保双方互惠互利共赢;要努力突破红河州商务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瓶颈,共同开拓南亚、东南亚市场。
顾军强调,红河州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是上海和云南携手开拓南亚东南亚大市场的重要陆路通道和桥头堡,要按照李强书记和王宁书记的重要指示抓好落实,找准切入口、以点带面、复制推广,加强沪滇(红河)商务领域合作交流,充分释放两地经贸领域发展潜力。一是加强外贸联动,共同提升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支持上海与红河州企业有效运用自贸协定中关税减让、原产地累积规则、开放市场准入、简化通关程序等互惠措施,持续深化市场准入、贸易监管、生物医药跨境研发监管等领域合作。推动两地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对接,增强两地贸易市场的国际影响力。二是加强投资联动,共同促进两地企业对外经贸合作。全面对接RCEP协定规则,鼓励两地企业共同完善国际营销网络体系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协同开展项目共引、探索促进产业链招商。加强上海对外劳务企业与红河州技术学校、职校等对接和交流,支持带动红河州劳务人员出境务工。三是加强服务联动,共同增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功能。组织红河州企业参加进博会、上交会,鼓励上海企业参加中国—南亚博览会、中越(河口)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共享上海在“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功能建设经验,支持红河州河口口岸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为开拓南亚、东南亚市场培养商务人才。
会后,在顾军、赵瑞君和秘书长晋洪江的共同见证下,张国华和副书记应亥宗代表双方签署了《2022—2025年沪滇(红河)商务合作工作备忘录》。
原文链接:https://sww.sh.gov.cn/swdt/20220823/ddf29189123f417d8180e8e270facf7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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