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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广西展位特装搭建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佚名

  

  由商务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将于2022年12月16-19日在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进一步加强桂赣两省区交流合作,提高我区绿色食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助推我区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拟在绿博会期间设立广西展区,现将广西展位特装搭建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报名采购。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正式实施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6日—19日(展期4天)。

  2.地点: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

  (二)项目主要内容

  室内光地100平方米特装展区总体方案策划、主会场设计、展位设计、现场管理等。

  (三)服务要求

  1.现场布置要求:布展整体风格简约大气,突出主要展示我区“桂系列”产品、老字号品牌、国家地理标志和广西特产核心品牌食品主题。

  2.展位规划:负责展位搭建,组织参展商入场参展。

  3.负责搭建期间的安全事务工作。

  4.采购人提出的涉及现场管理维护及其他方面的协助工作。

  5.服务标准:本项目实施必须按活动要求进度完成搭建,活动期间须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出现故障须立即响应并解决。整体工程项目质保期为整体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展会结束。

  6.活动宣传要求: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绿博会开始前后分别在主流媒体发布不少于1篇新闻报道。

  二、项目采购预算

  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53170元。

  三、竞争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具备现代展会形象的设计理念和思路,有展会展台设计与实施的能力和经验。

  (三)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年内组织展会中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

  四、需提交的竞争文件(一式三份)

  (一)投标函(格式自拟);

  (二)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书(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列出单项报价、单项合价、竞标总报价,格式自拟);

  (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五)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安排以及策划执行等,格式自拟);

  (六)设计方案,包括展区整体设计效果图等,格式自拟;

  (七)同类项目业绩。

  五、项目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满足采购资质要求且按照评审标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一)资格审查(满分20分)

  1.是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案)按其影响程度,分优、良、一般档次,优15-20分,良好10-15,一般5-10分。

  2.超过我单位预算作废标处理。

  (二)活动方案(30分)

  1.一档(1-10分):所提供的活动方案未能满足活动保障的需求,方案内容不完整、逻辑性差、条理不清晰、未考虑实际需求,基本没有针对性;

  2.二档(10-20分):所提供的活动方案基本满足活动保障的需求,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考虑实际需求,条理性和针对性一般;

  3.三档(20-30分):所提供的活动方案非常贴合活动保障的需求,并且会场布置方案内容详尽、条理清晰、严谨合理、充分地考虑了实际需求,有很强的针对性。

  (三)活动设计(30分)

  1.一档(1-10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未能满足活动保障的需求,设计方案内容不完整、逻辑性差、条理不清晰、未考虑实际需求,基本没有针对性。

  2.二档(10-20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基本满足活动保障的需求,设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考虑实际需求,条理性和针对性一般。

  3.三档(20-30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非常贴合活动保障的需求,并且设计方案内容详尽、条理清晰、严谨合理、充分地考虑了实际需求,有很强的针对性。

  (四)实施人员配置分(10分)

  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人员数量、经验、分工)进行评分。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5人以上(含5人)的得4分,人员分工明确、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6分,分工一般、基本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3分,分工较差或无分工或分工不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0分。

  (五)报价(1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六、采购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七、服务单位的选定

  通过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后,我厅将通知该单位,并与该单位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联系人:张振勇,电话:0771-2211658,13517669819,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3号楼1315室)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fxxgk/fdzdgknr/zfcg/cgxx/t140969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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