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外商投资指引》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佚名
外资企业是我国重要的市场主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2021年11月5日,商务部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外商投资促进专题发布会上正式发布《中国外商投资指引(2021版)》,为外商企业在华投资提供更加全面的指南,为外商在华投资、兴业和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优势及特色产业对外资的吸引力,给外商投资相关领域提供指引和参考,经研究,我厅拟编制2022年《广西外商投资指引》,为促进外商投资提供具体指导参考。现公开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与组织参与竞争,具体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机构报名采购。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外商投资指引》项目。
(二)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0日前。
(三)项目研究内容及要求:
1.广西“十三五”利用外资发展成效,“十四五”前景展望:包括梳理“十三五”期间经济发展的利用外资亮点、吸引外资情况(产业结构、主导产业、龙头企业)、获批的重要平台和先行先试政策,“十四五”发展目标、重点发展方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举措。
2.广西外商重点投资领域情况:梳理外商投资主导产业、投资领域总体分布、特色产业园区布局,对广西优势领域利用外资分析(如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向海经济、金融服务)。
3.广西外商投资空间格局情况:包括梳理各市简介、配套水平、招商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平台(自贸区、经开区、综保区、边合区)、产业政策等。
4.广西利用外资政策:包括梳理税收、财政、土地、金融、人才等主要投资优惠政策。
5.广西外商投资服务:包括营商环境、投资支持、投资服务机构、投资服务与保护等。
二、项目采购预算
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7万元,该费用包含翻译费、差旅费、数据采集费、排版设计费、印刷费、课题撰写费、管理费等开展课题撰写的全部费用。
三、竞争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四、需提交的竞争文件(一式三份)
(一)投标函(格式自拟);
(二)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书(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列出单项报价、单项合价、竞标总报价,总价不超过预算17万元,格式自拟);
(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五)课题撰写提纲(包括广西“十三五”发展成效、“十四五”前景展望、重点投资领域、投资空间格局、主要投资优惠政策、投资服务等内容,格式自拟)。
(六)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五、项目评审标准(百分制)
(一)价格分20分
以满足本竞争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项目最高限价为17万元,如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应附成本分析报告(包括单价和费用组成,降低成本的措施等)。如不附成本分析报告或者成本分析报告不合理,则为无效报价,得0分。
(二)研究大纲分50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研究大纲综合水平,集体讨论后确定各磋商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一档1—20分:研究大纲主题不突出、层次、结构、理论与实际处理一般,应用性不强,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二档20—35分:研究大纲主题较突出、层次、结构、理论与实际处理得当,应用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三档35—50分:研究大纲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理论与实际处理得当,应用性很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三)售后服务方案分15分
售后服务描述不全面的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售后服务计划比较全面、周到的在5—10之间酌情评定,售后服务计划全面、周到、系统规范的在10—15之间酌情打分,由评委根据磋商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集体讨论确定分值,满分15分。
(四)课题团队成员业绩分1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团队成员人数(含项目负责人)在5人以上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职称,团队成员人数(含项目负责人)在5人以上的,得2分;其他得0分。项目负责人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的,每项课题加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项(含2项)。(职称、课题需提供证明文件)。
注:超项目预算(17万元)0分。
六、竞争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18:00截止(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七、供应商选定
通过评审,择优选定供应商后,我厅将通知该单位,并与该单位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771-2211766,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3号楼自治区商务厅外资处1215室)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fxxgk/fdzdgknr/zfcg/cgxx/t137170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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