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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来了!今年西藏要做这21项民生实事

发布时间:2023-02-02来源: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佚名

  

  

  

  今天上午,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严金海主席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这份报告干货满满。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今年西藏要做这21项民生实事,与你密切相关!

  

  01

  提高教育包”标准。生均提标90元,达到5530元,惠及71.37万名学生。

  

  02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人均提标30元,惠及285.2万人。

  

  03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人均提标5元,惠及全区所有常住人口。

  

  04

  继续支持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向重点县拓展。构建“1+7+13”援助格局,对13个县级人民医院专项补助各200万元,边境县再倾斜100万元。

  

  05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标10元,惠及约30万人。

  

  06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其他待遇。城乡居民养老其他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联动调整,预计安排资金0.69亿元,惠及全区约2万群众。

  

  07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年人均增加240元,惠及2.5万人;农村居民年人均增加180元,惠及13万人。边境县按10%比例增发。

  

  08

  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年人均增加317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年人均增加27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年人均增加31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年人均增加47元。

  

  09

  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二、三、四类区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172元、206元、232元。

  

  10

  提高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标准。年人均提标500元。

  

  11

  提高“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人均提标50元。

  

  12

  提高社会福利集中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标准。根据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社会福利机构的人员工资标准;按照社会平均工资动态变化情况,相应调整社会福利机构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3

  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根据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14

  提高村干部基酬和业绩考核补助标准。腹心村“两委”正职报酬年人均增加599元;其他村干部增加4085元。边境村“两委”正职报酬增加660元;其他村干部增加4494元。

  

  15

  完善边民补助政策。边境一线村边民补助标准提高200元。

  

  16

  完善护边员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8000元。

  

  17

  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海拔3500米以上边境县城、乡镇供氧建设。

  

  18

  安排资金4.49亿元,支持基层供暖运行。

  

  19

  安排资金1.81亿元,支持县区公立医院供暖建设。

  

  20

  在2022年试点基础上,安排资金支持高海拔农牧区热炕推广实施。

  

  21

  安排资金1.4亿元,支持高原地区多功能烹饪炊具和高原水壶的推广。 



  主编:张韬

  编审:侯广臣 央金

  编辑:索朗央宗 边珍


原文链接:http://swt.xizang.gov.cn/xwzx/tttj/202301/t20230113_337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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