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蒙古使馆关于中国公民赴蒙务工的提醒
发布时间:2023-07-17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近期,驻蒙古使馆陆续接到赴蒙务工中国公民反映,行前国内招工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未如实告知在蒙工作、生活状况及薪资待遇,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办理务工人员工作签证及在蒙工作、居留证件,导致务工困境。在此提醒赴蒙务工人员注意以下几点:
1.出国务工要选择正规渠道,对一些中介公司的“高薪”、“保底工资”等宣传手段或“熟人”介绍保持警惕。请多方了解、核实劳务外派公司资质以及用工单位薪资待遇、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实际情况。
2.派遣合同、劳动合同均须在国内签署完毕,其中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地点、待遇、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约定等重要方面。请勿轻信“到达蒙古后再签署”等说辞,没有合同,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3.务工人员必须持工作签证赴蒙,并在蒙依法办理工作、居留证件,并随身携带居留证件,回国前应注销劳务签证,否则将面临无法正常离境等问题。
4.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建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有关企业国内注册地或负责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和对外劳务合作商会投诉,依法维权。
5.当事人应充分判断自己是否具有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安全意识、外语水平,是否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知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和高福利,防止上当受骗。
6.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及身份的重要证件,须妥善保管并提前留存复印件。请勿随意将护照交由他人保管,谨防对方以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将护照扣押。如发生护照被扣情况,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并与使馆联系。
蒙古国报警电话:102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蒙古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976-99112578
驻扎门乌德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976-95186992
原文链接: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23/7/14/art_16118_10327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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