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代表受邀列席市商务委主任办公会议,共同探讨电商示范企业创建
发布时间:2023-08-23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务公开管理办法》,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已成为我委重大决策公开重要组成部分。昨天,三位代表走进主任办公会议,共同探讨电商示范企业创建议题。
8月17日下午,市商务委党组书记、主任朱民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本次会议特别邀请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黄昕帆、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贾川三位公众代表列席,共同审议《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电子商务处关于制订《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中,三位公众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朱民和各分管委领导、相关处室认真听取了代表们的发言并一一记录。
黄昕帆:《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行业组织和企业的意见,对本市推进数字商务发展、落实电商稳增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着较好的支撑作用。协会将全力配合市商务委,做好政策宣传、企业动员等工作。
李旻:《管理办法》在申报条件、材料、程序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在类别和指标体系方面,具有上海特色。建议在管理办法出台后加强对企业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的宣传和指导,扩大知晓面。
贾川:《管理办法》制定过程充分听取了电商行业企业意见,从多个维度进行评价,内容很全面。有助于把上海已实施多年的电商示范企业创建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助力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朱民感谢三位公众代表对市商务委工作的支持,希望代表们继续为本市电子商务发展建言献策。对下一步工作,他指出,一是要加强电商示范企业政策的宣贯落实,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最大限度提高宣传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领域政策落地的有效性、针对性、知晓度。二是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取得成效,充分发挥优秀电子商务的示范带动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三是要加强市区联动,发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属地管理和服务作用,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形成示范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市商务委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后,市商务委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原文链接:https://sww.sh.gov.cn/swdt/20230821/f4df46d4734b410bb62c389a0a72cb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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