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广西“焕新家电”绿色智能家居促销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家电消费,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焕新家电”绿色智能家居促销活动,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23年广西“焕新家电”绿色智能家居促销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家电消费补贴活动条件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家电生产、销售实体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理解并同意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方案开展活动,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2.申报企业应销售补贴范围的10类家电商品(附件1),补贴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近期均价,如收到消费者投诉并核实有抬价行为的,取消资格并退还所有政府补贴。
3.申报企业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
4.申报企业应具备与补贴活动参与支付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活动启动前无法完成对接的参与企业取消资格。
5.在本次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期间,须有配套开展补贴品类家电让利促销和其他常规优惠活动。
6.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7.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如为个人结算账户则须家电厂商或经销企业推荐并担保。
8.无严重失信行为,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
三、申报材料
1.参与补贴企业申请表(附件2)。
2.《申请参与活动企业门店报名表》(附件3)并附所有参与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参与补贴活动商品类别报备表》(附件4)。
3.企业参加补贴活动的风险防控方案(方案需包括以下要素:客服投诉处置措施、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换退货承诺政策、售后服务政策等)。
4.企业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纳税申报表(盖财务公章)。
四、申报流程及参与要求
申请企业请于2023年9月22日前向各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各市商务局进行初审并形成审核意见;自治区商务厅在市商务局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参与企业,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征集的参与企业资格有效期至本次补贴活动结束。消费者到第三方平台领取家电补贴券后,只能到参与活动企业购买相对应的家电,才能进行核销。
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将相关销售数据台账报自治区商务厅,由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对参与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覃一峰,电话:0771-22135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附件
2023年广西“焕新家电”绿色智能家居促销活动适用商品类别
2023年广西“焕新家电”绿色智能家居促销补贴适用商品共计10类。包含家用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干衣机(烘干机)、蒸烤一体机。
(一)家用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等7类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二级能效及以上等级。
(二)洗碗机须在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二级水效及以上等级。
附件2
参与补贴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地址 | |||
企业经营范围 | |||
注册资金 | 2022年销售额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补贴活动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2023年广西“焕新家电”绿色智能家居促销活动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补贴活动,严格按照提交的实施、应急、风险防控等方案参与补贴活动,不出现任何违反资金管理制度或违法违规行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我单位承诺,如出现任何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或违反上述各类方案的行为,将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2023年月日
|
附件3
申请参与活动企业门店报名表
填报地市: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直营门店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地市 | 所属县区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注:“直营门店名称”请填写营业执照名称。
附件4
序号 | 商品类别 | 品牌 | 型号 | 能效等级 | 近三月最高 成交价(元) | 补贴活动 备案价(元) | 配套优惠活动内容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2023年广西“焕新家电”绿色智能家居促销活动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2023年月日 |
注:1.“商品类别 ” 按照附件1中10类商品分别填写。
2. 家用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等7类产品及洗碗机等产品须与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备案型号信息完全一致。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fxxgk/fdzdgknr/zfcg/cgxx/t17158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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