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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7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基地:

  为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基地的集聚产业作用,加快打造直播电商高地,推动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委将组织开展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和评估方法及步骤

  创建和评估工作依据《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管理办法(沪商规〔202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一)基地申请、自评及区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直播电商基地开展自评,组织参与创建新一批的直播电商基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准备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连同基地材料于1月17日前报送市商务委。各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出具公函(包括本区推荐参与创建全部基地名单,并进行排序),加盖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印章。

  (二)市商务委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收到的基地申报材料,市商务委将对有关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同时,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管理办法》中有关标准,对参评基地进行综合评估,并择优评定。

  (三)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在市商务委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于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委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有关基地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遴选符合条件的基地上报。督促基地及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

  (二)强化日常管理。各区要加强对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对不符合《管理办法》创建条件和管理要求的,要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市商务委将撤销相关基地资格。

  (三)做好宣传推广。总结基地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取得成效,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23110540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1201室

  

  附件:1.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2.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申报表

  3.基地自评报告(参考大纲)

  4.诚信申报承诺书

  5.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评定指标体系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1.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pdf

  2.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申报表.docx

  3.基地自评报告(参考大纲).docx

  4.诚信填报承诺书.docx

  5.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评定指标体系.docx


原文链接:https://sww.sh.gov.cn/zxxxgk/20240105/6b7f30a040b5418b82458175142be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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