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厅拟认定第七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3来源: 河南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的通知》(豫商流通〔2023〕8号),省商务厅按程序拟认定郑州高新区万达广场等9家企业为第七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21日,请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
驻厅纪检监察:0371-63576238
流通业发展处:0371-63576716
附件:拟认定第七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企业名单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拟认定第七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企业名单
原文链接:http://hnsswt.henan.gov.cn/2024/03-22/2964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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