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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 立法调研项目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来源: 河北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关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

  立法调研项目比选的公告

  

  
各有关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工作,河北省人大已将《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为河北省十四届人大五年一类立法项目。为扎实做好有关工作,省商务厅拟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条例》立法调研有关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或机构按照通知要求,于2024年4月1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到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附件: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比选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

  2024年4月7日

  

  

  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比选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就委托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比选条件并有相关能力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一)服务项目:

  1、《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省内外立法调研工作,包括资料整理收集及现场走访调研;

  2、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

  3、参与撰写《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报告。

  4、参与起草《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

  (二)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三)项目报价:本项目预算不高于12万元,参与单位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二、时间要求

  (一)比选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4月11日17:00前

  (二)比选文件提交地点:河北省商务厅

  三、参评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参评比选单位为合法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调研的专业法律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商贸物流领域专家不得少于3人。

  (二)参评比选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四、需提交的材料

  1、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方案中需明确参与调研的人员基本情况和个人业绩。

  2、资质证明。

  3、报价表。

  五、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省商务厅所有。

  六、比选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河北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联系人:魏琳

  联系电话:0311-87909657

  

   河北省商务厅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t.hebei.gov.cn/nx_html/tzwg/2024/4/1712459128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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