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 立法调研项目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来源: 河北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关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
立法调研项目比选的公告
各有关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工作,河北省人大已将《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为河北省十四届人大五年一类立法项目。为扎实做好有关工作,省商务厅拟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条例》立法调研有关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或机构按照通知要求,于2024年4月1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到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附件: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比选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
2024年4月7日
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比选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就委托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比选条件并有相关能力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一)服务项目:
1、《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省内外立法调研工作,包括资料整理收集及现场走访调研;
2、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
3、参与撰写《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报告。
4、参与起草《河北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
(二)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三)项目报价:本项目预算不高于12万元,参与单位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二、时间要求
(一)比选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4月11日17:00前
(二)比选文件提交地点:河北省商务厅
三、参评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参评比选单位为合法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调研的专业法律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商贸物流领域专家不得少于3人。
(二)参评比选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四、需提交的材料
1、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方案中需明确参与调研的人员基本情况和个人业绩。
2、资质证明。
3、报价表。
五、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省商务厅所有。
六、比选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河北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联系人:魏琳
联系电话:0311-87909657
河北省商务厅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t.hebei.gov.cn/nx_html/tzwg/2024/4/1712459128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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