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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首次出台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20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为挖掘晋城老字号品牌文化内涵,提升老字号的品牌价值,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日前,晋城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晋城老字号”认定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首次对“晋城老字号”的定义、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

  《规定》中提出,“晋城老字号”是指在晋城市行政区域内,历史较为悠久,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民族或地域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有一定的社会认知、认同度,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

  如何认定为“晋城老字号”?“规范”明确,由晋城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晋城老字号”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申报“晋城老字号”的企业应具备8个基本条件: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历史传承脉络清晰。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山西(晋城)地域文化特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信誉良好,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认定“晋城老字号”要经过提出申请、审查鉴别、专家审查、认定公示等八个环节。

  “晋城老字号”如何管理?“规范”明确,“晋城老字号”实行梯次管理。即“晋城老字号”是“三晋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认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晋老字号”认定、“中华老字号”认定,原则上由“晋城老字号”梯次产生。已认定为“三晋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的,自动获得“晋城老字号”称号,依企业申请颁发证书和牌匾。

  “晋城老字号”的撤销情形有哪些?关于“晋城老字号”的撤销,《规范》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获得“晋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应当在每年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连续两年不上报经营年报的,视情况撤销“晋城老字号”称号,由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回证书和牌匾并上交晋城市商务局。另外,获得“晋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利用“晋城老字号”信誉,粗制滥造、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伪造、涂改、复制、出借、出租、出售“晋城老字号”证书、牌匾、标志等证明文件的,经晋城市商务局核实后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晋城老字号”称号。被撤销“晋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此外,《规范》还明确,晋城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老字号振兴的政策措施,落实有关政策。并对“晋城老字号”进行行业指导,维护“晋城老字号”合法权益,促进“晋城老字号”创新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t.shanxi.gov.cn/zxzx/sxsw/202404/t20240419_95419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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