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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中国公民切勿在中非非法采金并请采金企业和人员向使馆备案

发布时间:2024-05-12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非矿业领域有关法律规定,在中非从事采金须取得对应开采许可证件,超过许可范围进行开采属违法行为,不受中非法律保护。目前,部分在中非从事采金活动的中国企业和公民存在违反当地矿业法律的问题,如以勘探许可代替开采许可、以非法手段申办许可证、无证经营、虚报谎报产量、偷税漏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受到中非政府严惩,损失惨重,影响恶劣。

  中国驻中非大使馆郑重提醒,在中非从事有关经营开发业务,必须在中非相关部门注册登记,通过合法手段申办许可证,不得无证经营,不得偷税漏税,不得非法入境,不得非法居留,不得破坏环境,勿参与非法采金活动,并及时向使馆进行领事报备(报备链接:https://www.wjx.cn/vm/YAlGhJI.aspx),同时向使馆提供以下信息:公司工商注册证及有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投资人、日常经营负责人及所有中国籍员工的护照有效页、签证页及当地居留证复印件;公司在当地纳税完税证明。如拒不进行领事报备,一切后果将由其个人负责。

  中非共和国匪警紧急求助电话:117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中非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236-75248688,+236-74756200

  


原文链接: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24/5/11/art_16118_10339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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