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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关于开展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2来源: 江西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13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136届广交会江西省交易团展位安排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6届广交会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4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4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4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展览内容

  线下展共设置13个板块55个展区,各期板块设置如下:

  第一期:电子家电、工业制造、车辆及两轮车、照明及电气、五金工具

  第二期:家庭用品、礼品及装饰品、建材及家具

  第三期:玩具及孕婴童、时尚、家用纺织品、文具、健康休闲

  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1。

  三、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5月20日。

  品牌展位动态评审材料提交:即日起—5月5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5月30日。

  四、参展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

  (一)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

  1.品牌展位确认

  第136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5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6届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交易团,确认即正式生效。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2.品牌展位动态评审材料提交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展位参展企业可随时向所属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请有意向的企业根据评审相关指引、申报注意事项,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所有纸质版材料寄送所属交易团(相关文件路径:广交会官网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交易团按相关要求对申请企业材料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入交易团预审推荐表(路径:网络管理服务系统——展览管理——常用文件)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材料寄送相关商协会。

  第136届广交会动态评审参评企业范围为:交易团在5月5日前预审通过并将申请材料寄送给对应商协会的企业(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2),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且对企业的出口业绩有一定的要求,请务必认真阅知前文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附件2)。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展位管理,企业展位申请时,须预填展位负责人;有联营参展需要的,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2个及以上的企业),并上传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展位负责人,且联营参展须在完成联营企业展位号确认后方生效。

  五、展位安排办法

  结合广交会印发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西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和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精神,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对企业参展申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量化评分,提出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初步方案,报省商务厅审核,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省商务厅按程序审定、实施。

  六、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官网已设置“参展申请”相关指引模块,企业可通过“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查看。

  (二)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三)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四)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六)本次申请仅限线下展展位,线上平台参展申请另文通知。

  七、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江西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申请展位相关事宜请联系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企业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由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办理。广交会出口展未委托除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八、有关要求

  (一)为规范广交会江西交易团参展秩序,更好地为参展企业服务,从第123届广交会开始建立了广交会江西交易团参展企业群,关于广交会江西交易团有关工作、通知、政策发布、问题咨询等事项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送。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广交会工作业务的同志和各参展企业代表加群(目前群成员较多,只能通过邀请加入),入群后请按“单位名称(简称)+姓名+职务”的格式修改昵称。

  (二)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办事,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第125届广交会起,企业无需邮寄或现场提交参展申请表等书面资料,只需按照广交会参展要求将参展申请表以及相应的国际通行认证、品牌、专利等方面的佐证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报所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电子邮箱(附件3)。

  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格式提供:1、文件夹以企业作为分类。一个企业建立一个文件夹,并以企业名称命名文件夹。2、文件夹内的文件以材料类别作为分类。例如参展申请表、备案登记表、品牌、专利、认证等,每一个材料类别建立一个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文件。3、每个文件夹内预留申请展位负责人电话,以便联系沟通。

  提醒:电子版材料是对申请展位企业进行量化评分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照上述格式要求分门别类整理报送。

  (三)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向辖区内外贸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申请参展;要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对企业参展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重点推荐企业务必严格把关,切实将有实际参展需求的优质企业和出口潜力大的企业推荐参展。

  (四)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7日前收集辖区内申请企业的电子版材料,制作成文件压缩包,以设区市、赣江新区名称命名(如:**市参展企业申请资料),与部门推荐意见(公文盖章扫描件)一并报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李希林、夏宇

  电话:0791-86246982,86246981

  地址: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3楼

  邮编:330002

  

  附件: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2.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电子邮箱

  

  江西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

  2024年5月9日

  

  

  附件3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电子邮箱

  南昌市:78226850@qq.com

  景德镇市:wmk0798@163.com

  萍乡市:27991890@qq.com

  九江市:jjtrade@126.com

  新余市:xy18279052121@163.com

  鹰潭市:ytswjwmk@126.com

  赣州市:maoguanke2008@163.com

  宜春市:waimaofj@126.com

  上饶市:srwmk220@163.com

  吉安市:mgk2005@163.com

  抚州市:fzwm8286754@163.com

  赣江新区:411323578@qq.com

  


原文链接:http://swt.jiangxi.gov.cn/art/2024/5/10/art_30184_4874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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