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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磅部署,打通内外贸“任督二脉”

发布时间:2024-06-21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佚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19条具体措施,助力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拓展企业国际发展空间,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接轨。具体要怎么做?

  

  

  资料图:南宁城市夜景。何光民 摄


  此次印发的《广西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具体包括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共5方面19条措施,旨在增强市场主体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推动广西更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制定更多国际标准。

  

  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标准研究,加强标准转换衔接。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加强标准创新。

  

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

  

  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与更多国家开展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合作。

  

  深化共建“一带一路”、RCEP等框架下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推动广西和港澳地区检验检测认证规则对接和结果互信互认,推进“湾区认证”。

  

  深化进出口商品检验模式改革,大力发展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第三方服务。

  

  

  资料图:千年名茶梧州六堡茶国家标准样品。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供图

  

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

  

  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对符合准入要求的医疗器械加快办理海关申报、查验放行等通关手续,便利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在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下快速进入国内市场。实施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支持企业进口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支持监管方式成熟、需求旺盛的进口产品在广西销售。

  

促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优化“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认定方式,为企业升级改造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支持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发展“三同”产品,对“三同”产品出口实施海关便利监管措施。

  

  

  资料图:南宁城市景观。来源:视觉中国

  

  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

  

  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加强市场对接和推广,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国内展会,积极拓展国内市场。举办“外贸优品八桂行”系列活动。鼓励外贸企业参与广西“33消费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

  

  鼓励开展集中采购,支持优质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商场超市、进商圈步行街、进工厂折扣店、进商品交易市场。发挥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机制作用,助力广西出口转内销产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市场。

  

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实施工贸强基工程,办好“中国广西商品博览会”系列境外展,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内贸企业开展国际认证,获取国际市场通行证。鼓励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拓展按需设计、定制生产等新模式,精准适应国际市场需求。举办“桂品出海”系列活动,支持传统企业、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共建共享海外仓,提升海外仓综合服务能力。

  

  继续巩固拓展广西与东盟国家、粤港澳大湾区等合作机制。推动北海港口岸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落地。推动高质量实施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拓展企业国际发展空间,加快首批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项目集聚区建设,发挥各集聚区核心产业竞争优势,全力提升与RCEP其他成员国经贸合作水平。

  

  

  资料图:第三届RCEP经贸合作工商高峰论坛现场。广西商务厅供图

  

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

  

  支持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推介活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供采对接。

  

  培育一批内外贸融合商品交易市场,完善国内国际营销网络,强化生产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等功能,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接轨。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提质升级,鼓励内外贸企业以境外经贸合作区为平台开展跨国经营。

  

  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加快中国—东盟/RCEP国际知识产权总部基地等知识产权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新能源汽车检测认证联盟作用,助推产业链高效便捷“走出去”。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协议规则,提升平台合规经营水平。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及时纠正制止网络侵权行为。

  

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

  

  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作用,拓展平台功能,加强数据归集,提升信用信息服务能力,帮助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进一步拓展“信易贷”平台服务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基于信用信息创新开发本地信用贷款产品。探索建立惠企金融政策直达模式,强化内外贸企业融资支持。

  

提升物流便利性

  

  加强与境外港口跨境运输合作,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拓展广西主要港口国内国际航线和运输服务辐射范围。

  

  支持柳州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持续优化调整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图定线路,缩短运输时间,扩大班列开行规模。

  

  加快建设跨境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在重点城市建设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推动有关企业供应链东盟前置仓和跨境快递物流一单制项目建设,提升南宁枢纽地位。

  

  支持凭祥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打造共建“一带一路”重要国际物流节点、中国—东盟国际多式联运示范基地、中国—东盟国际供应链创新平台。

  

  

  资料图:凭祥友谊关。广西商务厅 供图

  

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

  

  加强内外贸一体化相关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商贸物流等专业,鼓励相关职业学校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开展内外贸人才培育。支持开展内外贸实务及技能培训,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的人才交流对接平台。

  

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鼓励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有关产品和服务标准,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完善服务功能,为有关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

  

  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

  

争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对标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加快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支持综合保税区内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委内加工等业务。

  

  探索实施质量安全检验便利化监管措施,助力外贸企业拓宽国内市场,畅通国际品牌内销渠道。加快实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

  

  

  资料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

  

  实施内外贸一体化企业“领跑者”行动,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并重的领跑企业,增强全球资源整合配置能力,带动上下游企业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聚焦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制造业链主型龙头企业,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培育壮大内外贸一体化农业企业。

  

  持续推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发展,探索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新路径,打造对台经贸合作新高地、新平台。支持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支持港澳企业拓展内地市场。

  

  对受到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影响的企业提供技术、供应链、国际磋商等帮扶纾困多样化服务,支持其内外贸一体化经营。

  

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

  

  在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推动商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加快推动南宁、柳州、贺州、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质增效。

  

  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园区和示范园区,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内有关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夯实承接产业转移基础,不断优化外商企业和项目服务机制,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

  

  

  资料图:凭祥跨境电商直播基地。陈冠言 摄

  

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

  

  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桂字号”、广西老字号品牌建设。支持广西名优特产通过香港优质“正”印认证、深圳“圳品”认证、湾区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提升“桂字号”品牌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支持流通企业、平台企业发展自有品牌,与制造企业开展品牌合作。培育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广西特色品牌厂商折扣店。建设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增强内外贸领域品牌孵化创新活力。加大广西品牌产品海外宣传力度,鼓励广西老字号走向国际市场。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

  

  用好用足中央及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组织做好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争取更多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投向领域的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畅通内外贸商品集散运输。

  

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

  

  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给予符合条件的一般企业出口贸易保险项目保费及项下融资贴息、小微企业出口贸易保险项下融资贴息。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作用,为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保险支持。

  

  鼓励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共保、再保等形式加大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力度,提高保险覆盖率和限额满足率,对同时经营国内外市场的企业加强各险种协同支持,推动银保联动,畅通企业资金链。便利保单融资业务办理,发挥保单融资功能,提高理赔效率。推动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资料图:中国—东盟金融城着力打造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黄红锦 摄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以及“桂信融”、“桂惠通”等融资服务平台,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大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范围。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提供外汇结算服务。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fxxgk/fdzdgknr/zwdt/gxsw/t185881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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