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单,跨境电商“9610”出口开辟海运新通道
发布时间:2024-07-22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作者:佚名
7月19日上午,日本消费者购买的566件跨境电商出口包裹经海关审核后,在上港集团振东码头海关监管场所快速通关放行,搭载锦江“荣耀盛东”轮运往日本大阪港,标志着上海港“9610”跨境电商海运出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篇。
跨境电商蓬勃发展,9610海运新模式应运而生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已达2.38万亿,增长15.6%,占外贸进出口比重达5.7%,其中2023年上海跨境电商进出口超2600亿元,增长超42%,发展速度快、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已成为中国外贸发展的一个重要有生力量。
跨境电商出口9610模式针对的是跨境电商中的小包裹、多品名、高频次发货的B2C(Business To Customer)订单,即境外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向境内电商卖家下单购买商品,商品经海关监管放行后后出境送达境外消费者手中。此前,上海跨境电商“9610”出口主要依赖空运渠道,但随着跨境电商业务的井喷式增长,空运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拓展海运新通道成为趋势必然。上海港跨境电商“9610”海运出口试点首单成功后,上港集团将在上海海关等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快推进监管场所整体规划和建设,实现常态化运行后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可直接在上港集团振东码头实现顺利“出海”。
海运模式优点诸多,“牵手”跨境电商扬帆出海
上海,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也是深度链接全球的国际大都市。上海,是世界观察中国的重要窗口,也是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风向标。
2024年6月3日,上海九部门和单位发布的《上海口岸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若干措施》指出,“探索推进跨境电商海运出口清单模式,充分释放新业态发展动能。”上海海关与上港集团、外高桥集团和跨境公服等企业通力合作,为这项工作开展进行了充分准备,先后从不同角度对选址进行充分论证,最终确定振东码头开展跨境电商海运出口试点工作;积极学习其他关区海运口岸有关跨境电商出口的监管经验,结合上海实际,确定探索适合上海的清单申报模式。
在海关的深度指导下,上港集团抢抓新赛道,拥抱新“蓝海”,积极实践海运出口新路径,通过完善海关监管机制、提高码头运营效率、优化航线资源布局等,确保“9610”海运出口全链条的时效性、稳定性。
相较于空运,海运模式不仅运量更大,对出口货物的限制更少,能够承载大批量、各种规格、多种品类的商品(如家具、户外商品等),而且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同时,海运受极端天气和地理条件的影响较小,即使在恶劣气候条件下,物流服务也能保持相对稳定。
同时,上海港已与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700多个港口有着贸易往来。现有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300余条,每月超过3200班次,航线遍及全球各主要航区,链接全球的能力也为跨境电商扬帆出海提供坚实保障。
因此,在上海港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为跨境电商企业开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出海通道,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迈向更高能级。
上港加速度,赋能跨境电商跑出新速度
在海关监管模式创新的支持下,跨境电商9610海运出口电商货物的进站、仓储、分拣、运抵、查验、放行、打包、装箱、装船等全流程均可在上港集团振东码头内完成,从而实现场站码头一条链、全程服务一站式、海关监管一体化,既实现跨境电商货物高效通关,又避免了多点交接带来的风险。
上港集团振东码头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一期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可为货物的存储和处理提供充足空间,后续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将扩大至6000平方米。监管中心严格按照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实施全封闭管理,区域内设置卸货区、待检区、查验区、扣货区、待装区、装箱区等不同区域,货物通关后可快速完成装箱、送港和装船作业。
首单跨境电商“9610”海运出口试点业务的成功开展,是多方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上海市商务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有效推动项目整体进程;上海海关及隶属外高桥港区海关提供了全面支持,第一时间完成场所资质审核、CT机检设备紧急调拨和制定监管试点方案,有力保障了此次试点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港集团将锚定建设世界一流航运枢纽的目标,结合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紧抓跨境电商发展战略机遇期,在上海海关的指导下推进监管场所整体规划和作业信息化系统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和运作效率,吸引更多优质跨境电商平台和服务商,不断拓展“9610”海运出口业务规模,打造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高地,为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作出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sww.sh.gov.cn/swdt/20240722/24350c43b7ef433b8da200d4e142ea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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