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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政策加码 推动汽车换“能”加快

发布时间:2024-08-27来源: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先后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相关政策实施以来,全区汽车以旧换新成效逐步显现。截至目前,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全区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28份。其中,审核通过8份,比7月增加6份,累计补贴金额13万元。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在满足居民汽车消费的同时,也带动了报废汽车回收量的快速增长,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断完善。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平台数据显示,1-7月,全区报废汽车回收4193辆,同比增长17.5%。

  今年以来,自治区商务厅在抓紧抓好汽车报废更新的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针对消费者汽车置换更新和单独购新需求,也出台了更大力度的补贴政策,最高补贴金额达到1.7万元。截至7月底,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外,全区累计补贴乘用车新车13043辆,使用财政补贴资金1.71亿元,直接拉动汽车消费增长19.92亿元,对全区汽车消费增长拉动作用明显。统计数据显示,1-7月,全区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46.93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比一季度加快7.9个百分点,比全国高出3.2个百分点。

  为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解读,各级商务部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优势的同时,自治区商务厅还积极通过移动、电信、联动等通信运营商,面向全区居民累计推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益短信333.43万条,并通过全区出租车顶灯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消费品以旧换新公益宣传标语,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覆盖面,提升消费者的知晓度、参与度。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市)切实抓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取得更大成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原文链接:http://swt.xizang.gov.cn/xwzx/swyw/202408/t20240826_432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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