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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达40亿 上海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发布时间:2024-09-28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今年7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大力度激发消费活力,让消费者享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月3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明林、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市民政局副局长沈敏、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二级巡视员沈红华在上海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介绍了该《实施方案》相关情况。据悉,本轮《实施方案》结合国家直接下达上海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及上海安排的配套资金,统筹安排资金超过40亿元,明显高于上海历年安排的促消费补贴资金量,确保能惠及更多消费者。

  此前,上海对汽车更新和消费者购买绿色家电一直有相关补贴政策,在本轮《实施方案》中则加大了这两项的支持力度。具体来看,此次上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纯电动小客车补贴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由7000元提高至1.5万元。另外,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纯电动小客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2万元。

  在家电方面,对于冰箱、洗衣机等8类家电产品,上海将落实国家政策要求,购买1级能效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购买2级能效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通过在遴选的支付机构领取品类消费券方式在政策实施门店验券核销。

  除此之外,本轮《实施方案》还将支持范围扩大至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促进智能家居消费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新增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将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给予500元补贴。据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介绍,个人消费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消费者按规定完成旧车交投,并获得旧车残值价款后,可在购买新车时享受定额立减补贴。“为了便利消费者一次性交投老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车,将充分利用本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网点,网点名单我们会尽快发布。”

  而在国家政策覆盖的八类家电之外,《实施方案》还扩大了家电、家装、家居和适老化产品补贴范围,对购买符合要求的沙发、床垫、橱柜、浴缸、坐便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家装、家居和适老化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

  为了落实补贴政策,上海市住建委会同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梳理了家装行业符合国家和地方补贴政策要求的15大类产品,并首次将其纳入到补贴范围。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涂料、瓷砖、地板、木(移)门、成品窗、淋浴房、吊顶、防盗门、水槽、龙头花洒(含淋浴柱)、坐便器(含智能盖)、台盆(立柜)、镜面柜、浴缸、水管理系统等,基本涵盖了上海市民房屋装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物品。参与企业将主要包括家装品牌门店、专业卖场和产品品牌直营店等,补贴活动对国内外企业及产品一视同仁。

  为进一步优化组织方式和工作流程,上海充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持续提升消费者享受政策的便利度和感受度。除了对门店直接购买的家电等产品实施一步到位、直接核减,上海将对先买后补的汽车等产品,加快审核流程,让各类优惠方便快捷地直达消费者。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资金管理要求、组织保障措施、资金监管要求、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强化宣传引导等相关内容。目前,上海市商务委正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家电、家装、家居和适老化产品补贴目录和具体实施细则,本轮补贴执行到今年年底,原则上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ltyfzc/lsy/202409/t20240927_65302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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