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每人最高补贴500元
发布时间:2024-10-09来源: 四川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日前,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和标准等,对省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开展“以旧换新”补贴。
这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2024年8月26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在省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称“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需要注意,报废旧车与购买和登记新车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补贴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下同)。其中,对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铅蓄电池新车的,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且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原文链接:https://swt.sc.gov.cn/sccom/c109022/2024/10/8/01e6bc96af1140cfa39080a5bfd1998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最高检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4-12-16
-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4年自治区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名单的公示2024-12-11
-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到内蒙古开展投资促进工作调研2024-12-11
- 自治区商务厅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班2024-12-11
- 关于2024年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品运输项...2024-12-11
- 全国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在宁夏银川开班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