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措施复制推广 自贸试验区为制度型开放探路
发布时间:2024-11-16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记者在10月29日的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进行试点,开展了一批首创性、引领性制度创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推进30条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尽快释放改革开放红利,并形成更多经验做法,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自贸方案”。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zmsyq/zmzhc_tpxw/202411/t20241108_65636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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