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浦东汽车促消费补贴扩围至外牌车辆
发布时间:2024-12-05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响应市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扩围至外牌车辆的相关政策,更好地发挥汽车促消费活动的政策效应,浦东新区对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予以优化和扩围。
在原政策补贴范围的基础上,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下同),增加个人消费者在浦东新区汽车销售机构购买5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并在外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的,可申请浦东新区3000元/每辆的购车补贴。活动补贴总额度保持不变,先到先得。目前系统已申请超过1.8万人次,剩余约1.2万个额度。
考虑到上牌时间及春节假期因素,车辆的上牌截止时间在原活动方案基础上予以延后,从2024年的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月31日,系统申报的截止时间从2025年的1月10日延长至2025年2月15日。
浦东新区汽车促消费补贴申请指南
(更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下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浦东新区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的,浦东新区经审核通过后将给予个人消费者的购车补贴。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下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浦东新区汽车销售机构购买5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外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的,浦东新区经审核通过后将给予个人消费者的购车补贴。
二、重要提示
1、在规定期限内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每辆新车浦东新区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2、浦东新区本轮补贴总设30000个补贴名额,申请时会系统按申请人的申请顺序编号,直至30000号用完后即止。
3、本轮补贴可与国家促进汽车报废更新、上海市促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享受。
4、申请该项补贴须个人消费者本人自行通过申请通道申请。
5、补贴申请日期自2024年10月15日10点起至2025年2月15日24点止。
三、补贴申请要求
1.本次购车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补贴资金拨付前,新购车辆产权必须在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
2.新车须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
3、购买日期应当介于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间(含当日),购买日期以浦东新区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上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域须为浦东新区)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5、购买车辆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含当日)前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6、车辆注册使用性质须为非营运。
四、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通道
补贴申请主要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须由车主本人发起。线上通道: ①“浦东商务”微信公众号②“车信盟”微信公众号③“车信盟”APP提交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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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机扫描以上任何一个二维码,找到“浦东新区汽车消费补贴”字样,点击进入,按照页面要求,首先阅读《承诺书》,同意后点击进入申请页面,准确无误地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信息材料,仔细核对后并递交。
预约办理: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线下办理的申请人申请补贴资金的,提交在线申请收到审核短信后,请尽快与021-62569717热线电话联系,预约线下办理时间。
(二)申请材料清单
1. 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证件类型;
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带有指定“银联”标识的银行借记卡卡号(银行卡发卡行需属于申报系统适用的范围);
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手机号码须与申请人提供的上述银行卡预留的个人手机号码相同;
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若有更名、银行卡开户信息与车辆所有人信息不一致的等特殊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补正材料,比如居民户口本、护照以及结婚证、对应银行开户信息、银行佐证材料(如银行账单)等其他。
2. 车辆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在浦东新区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注册登记的新车号牌号码;
新车《机动车行驶证》;
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若有信息比对有异等特殊情况的,提交申请时还需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材料:新车购买合同等。
(三)审核进度和结果查询
个人消费者提交申请后,可通过“车信盟”微信公众号或者“车信盟”APP查询申请进度和审核结果。
申请提交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收到“车信盟”初审结果的短信通知,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的,会通知申请人按照要求补充信息。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线上提交复议,必要时提前预约现场递交补正材料,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者影像资料,前往指定地点提出复核申请,在确认收齐相关材料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再次通过“车信盟”平台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不予受理或不通过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时,补贴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通过:
1、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提交完整信息;
2、申请时提供的个人账号,或者银行账号未经实名认证;
3、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时间或《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时间不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4、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时间不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之间;
5、机动车上的发票上的税务管理机关非浦东新区;
6、申请数额编号用完或截止日期后提交的申请;
7、上传的发票等材料无法辨识的,并在一天内审核人3次(含)以上联系不到申请人的;
8、逾期不提交补充材料的,或提交补充材料后再次不符合要求的。
(五)补贴资金拨付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获得区商务委审核通过后,以授权支付方式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1. 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5日24时(含当日);
2. 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3. 请保持提交的手机号码畅通,保证及时收到审核的短信结果通知;
4. 在申请补贴资金到账期间,确保在收到补贴资金前借记卡及对应银行账户始终有效,可正常接收资金。
(七)补贴咨询服务热线
个人消费者如需咨询本实施细则有关内容,或者查询相关申请办理方式、审核状态及办理结果的,可以通过“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车信盟”微信公众号或“车信盟”APP查询,或者致电补贴热线咨询。
热线电话号码:021-62569717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00-16:00。
原文链接:https://sww.sh.gov.cn/swdt/20241202/5b9bb11ee99244b38372b95f97cda9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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