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新发展格局下打造物流强省发展枢纽经济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来源: 云南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关于新发展格局下打造物流强省发展枢纽经济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商务厅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新发展格局下打造物流强省发展枢纽经济的意见
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近年来,云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经营主体较弱、枢纽节点布局有待优化、集疏运体系不完善、成本仍然偏高等问题。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快培植发展现代物流业,打造物流强省,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立足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加大企业引培力度,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创新发展物流新模式,推动全链条系统性提质降本增效,在建平台、育主体、扩规模、降成本、畅通道、促合作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健全完善辐射全国、链接南亚东南亚的“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提升现代物流对产业链、供应链的嵌入度和塑造能力,积极打造物流强省,加快发展枢纽经济。
二、重点任务
(一)外引内培,做强主体
1.强化物流企业招引力度。坚持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群引链,推动设立区域性总部,支持嵌入云南省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参与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沿线物流开发、建设、运营,联合打造国际国内班列运营平台,搭建跨境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大宗物资供应、干线运输、仓储装卸等综合物流服务。鼓励各州(市)围绕枢纽建设、物流组织运营开展企业招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州(市)人民政府(以下均涉及)〕
2.培育发展壮大经营主体。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通过并购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积极拓展国内国际供应链服务,参与共建关键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海外仓,积极参与“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鼓励中小物流企业聚焦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特种物流等领域深耕细作,塑造“专精特新”竞争优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数据局)
3.搭建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支持联合组建省级运营平台,加强与通道沿线省、市合作并推动设立区域运营平台,统筹对接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资源,积极构建跨区域多式联运体系,培育打造“沪滇·澜湄线”“澜湄蓉渝欧快线”“中欧+澜湄线”等国际货运班列品牌。做实做强省级班列运营公司,提升集货引流能力。(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4.促进行业协会良性发展。支持依托资源链接优势搭建物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强化跨区域物流规模化组织服务,促进企业开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提升物流服务效率。聚焦物流业降本增效、供应链融合互促等加强调查研究和建言资政。培育发展咨询、培训、论坛、认定等服务品牌,强化政策宣讲解读。(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二)调整结构,提升效率
5.健全完善集疏运体系。实施集疏运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大宗货物转运基地、集装箱货运场站、保税物流设施建设,补齐国家物流枢纽、关键物流节点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铁路专用线等短板。探索整合港口码头、货运站(场)、联运公司、铁路物流中心业务信息,搭建集疏运信息平台,解决客户、代理及车队业务多点办理痛点。(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6.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发挥省级运输结构调整补助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货物特别是大宗散货和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整体效率。强化铁路系统内跨区域组织协调,支持围绕大宗物资“公转铁”运输需求,开行大宗货物直达列车并稳定运行。鼓励过境货物在云南境内落地加工,提升附加值。鼓励各州(市)多措并举促进货物集约化、规模化,增强区域物流集货能力和服务质效。(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7.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入开展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培育发展中老铁路“澜湄快线”公铁联运、中缅印度洋海公铁联运、水富港公铁水联运等多式联运品牌,推动滇越海铁联运提质扩量。加快建设昆明、曲靖、大理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培育建设红河、玉溪、楚雄等货运枢纽,提升运能利用效率、运输服务质量和运营机制可持续性。支持成立多式联运企业联盟,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8.提升口岸物流服务能级。畅通口岸与铁路、高速路网连接线,提升口岸通行能力。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实现联检与通关流程智慧化,提升通关效率。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打通各类口岸通关物流节点,为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通关物流信息服务。推动口岸与沿边开放型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提升口岸物流枢纽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支持水富港等申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局,昆明海关)
(三)优化布局,培育枢纽
9.推动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发展。立足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中老、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强化国家物流枢纽的核心组织作用和枢纽间协同联动,加强各类交通运输方式高效衔接,系统推进枢纽建设和功能提升。昆明重点结合国际陆港建设,推进王家营提升改造,加快桃花村、晋宁青山片区、磨憨口岸协同开发,培育王家营、桃花村、磨憨三大铁路货运枢纽集群。大理重点依托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区域大宗商品集散中心。昆明(磨憨)、红河(河口)、德宏(瑞丽)重点提升跨境公铁联运能力。支持昆明市、大理州申建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0.培育发展省级物流枢纽。聚焦服务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坚持存量优先、集约集聚,结合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在出省出境物流大通道上培育一批省级物流枢纽,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骨干、省级物流枢纽为补充,多层次、立体化、广覆盖的物流枢纽体系。京昆通道重点培育楚雄市、永仁县、昭阳区、水富市(水富港),沪昆通道重点培育马龙区,广昆通道重点培育砚山县、富宁县(富宁港),滇藏通道重点培育丽江市、香格里拉市,中老泰通道重点培育昆明市(阳宗海)、红塔区、宁洱县、景洪市、勐腊县(关累港),中缅通道重点培育祥云县(水目山)、永平县、隆阳区、腾冲市(猴桥口岸)、临翔区、孟定清水河口岸,中越通道重点培育蒙自市省级物流枢纽,形成与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发展的枢纽网络运行体系。支持发展较好的省级物流枢纽申建国家物流枢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11.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建设昆明、曲靖、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围绕云花、云菜、云果等高原特色农产品,在昭阳区、宣威市、嵩明县、呈贡区、江川区、通海县、建水县、元谋县、姚安县、景东县、镇沅县、墨江县、宾川县、隆阳区、昌宁县培育一批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强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两端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齐产地预冷、仓储保鲜、移动冷库等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健全完善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建设冷链物流产地仓、田间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促进农产品流通环节加价率和损耗率双降低。(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2.强化枢纽建设和运营。省级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简称“枢纽(基地)”〕承载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枢纽(基地)建设的服务指导和要素保障,指导枢纽(基地)所在地(县、区、市,下同)人民政府编制建设方案并加快建设,择优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枢纽(基地),于每年6月底前将建设方案和初步审查意见报省发展改革委,枢纽(基地)申报主体为所在地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研究确定并印发年度建设名单,力争2027年底全部创建完毕。建立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优化调整枢纽(基地)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四)融合产业,提质增效
13.强化物流业与制造业协同。推动铁路进港区、园区、厂矿,在马龙区、沾益区、泸西县、砚山县、安宁市、峨山县、禄丰市、鹤庆县培育一批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补齐铁路专用线、仓储、配送等物流基础设施,促进产业链延伸、供应链稳定和价值链提升。推进供应链协同服务,实现与制造业企业在采购、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信息共享,形成两业融合发展新生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14.培育产业园区物流新业态。选取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开展制造业供应链示范工程,通过市场化方式创新供应链协同共建,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供一体化、柔性化、智能化供应链解决方案。鼓励园区企业剥离物流业务,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入驻,创新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物流服务新业态,推动与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数据局)
15.丰富拓展物流服务供给。鼓励制造业企业在产品生产、包装设计中充分考虑物流作业需求,推广使用标准化物流装载单元。培育集成化供应链物流服务供应商,探索破解制约物流上下游有效衔接路径。加强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对接和引进物流装备资产租赁等企业资源,开展挂车等运输工具和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器具设备的租赁交易等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五)开放安全,绿色智慧
16.构建跨区域物流服务网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区域合作,开发多联快车、铁水快线、商品汽车专业物流、铁路冷链物流等,助力“云品出滇”。推动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关键节点城市布局物流枢纽,积极参与港口、机场等建设运营,扩大对南亚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和重要初级产品资源地的通道建设。支持设立境外运贸一体化公司,提升物流辐射能级。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商签国际道路运输协定。(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17.提升供应链体系安全韧性。推进既有物流设施嵌入应急功能,健全完善应急流通体系。加快建设昆明、玉溪、红河(蒙自)、大理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昆明粮食物流核心枢纽、红河(河口)粮食物流关键节点,昆明、曲靖城郊大仓基地。加强供应链国际合作,拓展国际物流通道服务网络,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供应链组织中心,提升国际运输通道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8.推动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推动运输设备大规模更新,支持物流设施设备绿色化升级改造,加快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和装卸设施。鼓励冷链物流园区根据自身用电特性及需求,科学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物流企业间加强标准载具推广和循环共用。支持昆明市、大理州、曲靖市积极创建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支持建设自动化码头、自动分拣等现代物流设施,推广使用自动识别技术,实现物流信息全程透明化和可追溯。(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数据局)
(六)聚焦重点,释放潜力
19.提升城乡配送效能。优化城乡物流空间布局,推动邮政、交通、电商、快递等资源整合、设施共享,构建“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网点”三级配送网络,加快建设乡村冷链物流、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支持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模式新业态。引导生产和商贸流通企业高效衔接即时配送、网店配送、门店自提等模式,推动电商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省邮政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20.补齐冷链物流发展短板。在机场、港口、铁路场站合理布局建设或优化提升一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健全冷链集疏运网络。加快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预冷、保鲜等商品化处理和面向城市消费者“最后一公里”低温加工配送设施建设。加强与国内国际农产品产销地集配中心对接,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扩大冷链物流网络市场辐射范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21.培育发展壮大专业物流。加快发展航空物流,积极拓展南亚东南亚全货运航线,提升国际货运中转功能。优化能源、矿产等大宗商品物流服务,强化集疏运组织。安全稳妥发展特种物流,提升对大型装备制造、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适配度。鼓励生产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和资源回收企业共同开展逆向物流业务,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再制造发展。(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22.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制定出台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处理好调整结构和深化改革、建强网络和畅通末梢、打造枢纽和优化布局的关系,部署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重点工程,打通影响物流效率和成本的关键堵点卡点,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跨部门工作专班,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按季度召开重点州(市)、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座谈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制定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召开现场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各州(市)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职责,协同配合建设物流强省。
24.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物流业经营主体的市场活力和竞争力。严格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已出台的物流降成本措施。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改善物流行业信用环境,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开放稳定的营商环境。
25.保障用地需求。将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留用地空间和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点物流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鼓励通过长期租赁、弹性年期供应等物流用地新模式,探索物流仓储用地与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对企业利用原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的,在办理规划条件、规划许可、划拨转有偿使用等方面予以支持。
26.强化资金支持。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支持全省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园区建设,省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省级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重点领域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开展仓单质押融资、存货担保融资,拓宽物流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原文链接:https://swt.yn.gov.cn/articles/4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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