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务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07来源: 贵州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贵州省商务厅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二十大精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正)》《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
二、普法对象
社会公众,指导对象、服务对象,省商务厅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着力抓好中期检查评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狠抓《2023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广泛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
(三)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坚持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并重,繁荣商务法治文化,构建商务普法大格局,创新普法新举措,建立学法守法执法用法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法制教育,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搭建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商务普法网络,不断推进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入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四、行动计划
(一)明确普法责任
1.主要内容:明确普法任务目标,细化普法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与厅机关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负责普法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人员,加强普法经费、物质保障,为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2.牵头处室:法规处,责任处室:财务处、办公室。
3.完成时限:2023年4月27日前。
(二)深入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1.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好法治主题宣传。结合“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普法宣传。开展《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治宣传教育,把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纳入普法规划计划和有关活动,纳入共性普法责任范围,加大相关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2.牵头处室: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及厅直属单位。
3.完成时限:2023年12月5日前。
(三)搭建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
1.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载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互联网+商务”政务服务平台、“贵州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主题阵地,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法治文化需求。通过商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推广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搜集个性法律法规资料及试题发送法宣在线平台,供全省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及答题。
2.牵头处室:法规处,责任处室:综合处。
3.完成时限:2023年12月5日前。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1.主要内容:按照《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利用边执法边普法,耐心释法明理,及时解疑释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基层为载体,适时主动面向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各业务处室应在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形成过程性文字图片资料,并向厅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内发布执法或普法信息不少于4个,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至2个。
2.牵头处室:法规处,责任单位:机关各业务处室。
3.完成时限:2023年12月5日前。
(五)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1.主要内容:加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厅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二十大精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商务法律法规纳入商务系统普法培训内容,举办2023年全省商务系统普法培训班,提升全省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加快推进商务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切实抓好本部门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工作,把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各类培训中;认真组织本部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充分利用“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等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在线学法考试,确保无纸化学法用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我厅机关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的考核机制。
2.牵头处室:法规处,责任处室:人事处、党办。
3.完成时限:2023年12月5日前。
(六)建设商务法治文化
1.主要内容: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主题阵地,不断丰富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动员和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2.牵头处室: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及直各属单位。
3.完成时限:2023年12月5日前。
五、责任领导
黄献喜 二级巡视员
六、责任部门
贵州省商务厅“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朱诚治;联系电话:0851-88555513;邮箱:569780819@qq.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年终由省商务厅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法工作目标,结合各项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对厅各处室及相关单位普法工作实效进行统一评估,形成省商务厅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报告,报省法宣办备案。
附件:贵州省商务厅“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2023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t.guizhou.gov.cn/fzzx/202304/t20230428_79395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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