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千企开拓” 外贸强基础工程推荐境外展评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4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组展、办展单位:
为继续深入实施广西“千企开拓”外贸强基础工程,鼓励企业加大赴境外参展力度,全面开拓国际市场,获取订单,促进外贸稳增长,2024年,我厅继续开展“千企开拓”外贸强基础工程推荐境外展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项目形式
组展单位代理的境外知名专业、综合商品展,以及办展单位在境外的自办展。
(二)项目举办时间
2024年4月1日-12月31日间。
(三)项目条件
1.组展单位代理的境外知名专业、综合商品展
组展单位开展该项目须获得主办单位授权,且组展单位在2023年或之前应曾代理该项目并成功组展。
2.办展单位在境外的自办展
办展规模不得少于150个展位。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组展、办展单位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项目汇总表(模板附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3.最近一届开展项目的简况和代理组展项目获得授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每个项目简况部分不得超过1页,2024年首次举办的自办展无需提供简况部分,自办展项目无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4.组展、办展单位经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若无,可不提供)。
5.承诺书。一是承诺所提交材料、所代理或自办项目的真实性;二是承诺对广西企业提供最优价格和优质服务(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二)材料制作要求
上述材料请制成两个扫描PDF件、一个可编辑电子表格,具体如下:
1. 两个扫描PDF:一是材料1、3、4、5请汇总制作成1个PDF文件,需有目录,其中,材料3各项目的排列顺序应与材料2中各项目排列顺序一致;二是材料2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若超过1页,请盖骑缝章。
2.一个可编辑电子表格:即材料2的可编辑电子版。
有意参加评选的组展、办展单位,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按上述材料制作要求提供完整材料,发送至519279416@qq.com。入选2024年广西“千企开拓”外贸强基础工程推荐境外展项目的,我厅将印发正式文件向广西全区企业、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对参展企业展后申请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应项目支持的,我厅将要求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给予重点支持。
特此公告。
广西商务厅联系电话:0771-2213542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79669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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